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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区房屋禁用水泥瓦修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2:33 京华时报

  作者: 潘澄清来源: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一般房屋的屋面应采用灰色调,更新修缮时不得采用水泥瓦、石棉瓦、瓦垄铁等。昨天,有关部门透露,《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已于4月出台并实施,旧城历史文保区房屋修缮将按照该标准执行。

  该标准提出,保护区房屋修缮应按照保护区详细规划进行,体现北京传统民居的文化特色;为提高房屋质量、降低造价,允许使用现代建筑手段修缮、恢复房屋原有风貌。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电视天线等设施设备应放在隐蔽部位,避免安装在坡屋面及临街外立面上,影响保护区风貌的标牌、广告、灯箱等附属设施、设备应全部拆除。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摘要)一般房屋屋面一般应采用灰色调砖混、钢筋混凝土等平屋面改为坡屋顶更新修缮时不得采用水泥瓦、石棉瓦、瓦垄铁等临街门、窗宜采用中式门、窗的传统形式外露部位每5到10年应重新进行涂饰重点房屋屋顶应采用传统形式,如合瓦、筒瓦、仰瓦灰梗等外露墙面应采用传统砌筑形式临街门、窗应按原有形制恢复油漆彩画的颜色应以传统色调为主石活宜尽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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