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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肉松”,误读多少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4:01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记者 吴焰 姜泓冰

  产地?工艺?品牌?

  ———“太仓肉松”的一言难尽

  早在几天前,太仓市质监局局长马湘麒就准备了一套有关太仓肉松的工艺标准等资料,还通知分管副局长,“有媒体来采访,先好好向他们解释一下‘太仓肉松’是怎么回事,免得混淆概念”。记者在马湘麒的办公室,翻阅着一大堆白纸黑字的鉴定、标准、情况,聆听几位副局长详细解答,花了两三个小时,总算弄明白了“太仓肉松”的一些重要符号。

  第一个符号,表示一种传统工艺。目前我国的传统肉松分为太仓式、福建式两种。前者似丝似絮,后者入口即酥。其生产过程中要添加黄豆粉、红曲粉、油脂及糖。

  第二个符号是“地方特产”。太仓知名度与肉松有很大关系。而人们说起肉松,更常常把它视之为太仓的“城市名片”。

  第三个符号,牵连到品牌。太仓式肉松最早出现在清光绪年间,当时,以前店后坊的“倪鸿顺”最负盛名。1915年,太仓肉松参加巴拿马国际博览会评比,获甲级奖,从此声誉鹊起。不过,直到1974年,“太仓肉松”的生产方式才从现炒现卖的小作坊生产,渐变成肉松车间、肉松厂、肉松食品公司的现代化生产。1983年,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太仓肉松有了第一只商标“太仓牌”,并成为江苏省著名商标。

  上述符号说明:太仓既有生产太仓式肉松的企业,也有生产油香酥即福建式肉松的企业,工艺流程及标准不尽相同;而生产太仓式肉松的,既有太仓的企业,也有苏州、上海等地企业。国家标准中虽然有“母猪不能作肉松原料”的规定,但只是“推荐标准”,而非“强制标准”;企业执行更好,不执行,也不算“违规”。

  “太仓牌”肉松是目前太仓肉松中最具影响力的“形象代言人”,无论是央视曝光的肉松,还是各级行政部门查出来的问题肉松,都与“太仓牌”无关。因此,一两家企业的“问题肉松”,如笼统称之“太仓肉松有问题”,确实容易张冠李戴、殃及无辜。

  偶然?必然?

  ———地方名特产遭遇同业夹击威胁

  不过,如果一件事物需要借助相当的专业知识、花费较多时间才能弄明白,那就不能不思考:是否本身存在着可能被“误读”的空间?如果一个地方品牌因为少数不良同业者“被揭批”而遭受池鱼之灾,是否也应反思:这是偶然,还是必然?

  在“10·26”事件后受损最重的太仓肉松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孝耆,最不能容忍的,便是一锅好汤中“老鼠屎”的存在。

  唐入行整整30年,当家太仓肉松食品有限公司也有17年。他的最大目标,便是保住“太仓肉松”的品牌。最近几年,他感到威胁越来越大。

  太仓的肉松生产企业,直到1989年才诞生第二家。但到上世纪90年代初,肉松厂一下子冒出18家,仅一个原板桥镇就办起了七八家。同业竞争,唐孝耆本不担心。但是内行人都知道,食品加工行业里的“花招”不少:制造1吨肉松,150头猪用得,100头猪也可办到;精后腿肉做得,母猪肉也未必不能。其口感差别并不大,甚至可以通过添加剂改变,可利润空间就差得多了。

  更让唐孝耆气恼的是,20家肉松厂都称太仓肉松,包装一概4个行书体大字“太仓肉松”,再画上一盆堆得冒尖的肉松,商标却缩在角落里,粗心的购买者几乎看不见。

  产品标识模糊不清,致使消费者误认为同一品牌,因而,一听说太仓肉松出了问题,本能的反应便是一概拒绝。类似的境况,金华火腿、冠生园月饼、山西陈醋、重庆火锅底料等,无辜的著名商标企业几乎个个“株连中招”。

  在太仓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科科长王良贤看来,“太仓牌”肉松的商标,也给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企业可乘之机。这是因为,以地名打品牌,本身就可能引起混乱和风险。比如,别的企业在包装袋上不可能号称自己是“太仓牌”,但标注“太仓式肉松”却不被禁止。或者,一旦太仓肉松获得原产地保护,那么,这些太仓的肉松生产企业就都可以在包装上注明“太仓肉松”。届时,若不练就火眼金睛,或是苦读“太仓肉松史”,怎么能一眼分清良莠?

  其实,《商标法》已经禁止使用县以上地名作为商标名称。但“太仓牌”注册在前,公司又愿意继续使用,便延续至今。这也造成了“太仓牌”肉松与许多品牌的“太仓肉松”间的纠缠不清。

  “回头想想,有些损失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而有些危机,现在就要预防。”王良贤说。

  老工艺?新难题?

  ———传统产品如何面对大流通格局

  这段时间,因为订单不多,吴红林显得较空闲,但他时不时要到苏北生猪基地去“视察”一番。

  与太仓不少肉松生产企业一样,吴任总经理的文祥食品有限公司,过去大多是从外地进肉松半成品。原因很简单,本地货源紧张,外地毛猪比太仓便宜,而且,可以不必管猪身上的肥肉到哪里去。

  在央视的曝光报道中,肉松半成品的质量是最大的焦点。太仓市卫生局副局长王耀明坦言:他们在检查被曝光的“顶峰”公司及“统一”公司进货渠道时,发现质量证明齐全,“如有问题,就是外地出具证明部门的把关问题,但是现下无法证明”。2003年11月4日,浙江义乌市质监部门出具给太仓市质监局的书面调查材料反映,义乌后宅协长食品厂(央视报道称,该厂曾向顶峰、统一两家厂供货)的三个供货方“并无病死猪出售给协长食品厂”。

  “10·26”的2003年11月20日,太仓市肉松及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了1号文件,印发了《太仓市肉松生产行业规范化管理意见》。在“原辅材料”方面,强调“应使用鲜猪肉为原料”。另一个硬措施是:采用外地半成品肉松为原料的企业,应在该地建立由肉松生产企业控股(股份51%以上),并派员管理的从生猪宰杀到半成品加工的生产基地,接受当地卫生、质监、农林等部门严格监管。

  吴红林正是在这纸文件的催促下,控股了苏北一家生猪基地。

  “我们是想用这个办法,抬高肉松行业的准入门槛,同时确保半成品肉松的质量。”太仓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周振清说。不过,周同时也表示,面对大市场、大流通的分工和协作秩序,传统食品工业的某些工序和工艺要求究竟适不适合,如何对全程实施质量、卫生监控,等等,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华东新闻》 (2004年04月27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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