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旅游也要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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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4:0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上海4月26日讯 记者励漪报道:上海市质量技监局今天发布全国首部“农家乐”旅游地方性法规———《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地方标准,从基本条件、住宿、餐饮、活动项目和组织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 “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接待单位,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文化及农民生活等资源,以农村体验为特色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购农家物的乡村旅游活动,近年来成为颇受城市居民青睐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 据介绍,上海《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由高到低分为三星级至一星级三个等级。在基本条件方面,规定必须“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诚实守信”,“接待家庭成员应无传染性疾病,服务人员要有健康证”等。在住宿方面,标准要求“每户接待床位不宜多于30个”,“每个农家应设有一定数量的卫生间”等。在餐饮方面,要求“食品贮存应生熟分开”,“应配专用的碗、筷餐具消毒设备”等。在组织管理方面,要求“农家所在的村应设立医务点,能提供贵重物品保管服务,并设立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等。 《华东新闻》 (2004年04月2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