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湖湿地,谁来拯救你?(耳闻目睹)(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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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6: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2000年艾比湖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确立为“重要湿地保护区”,2003年又被国家批准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然而,日前,笔者在艾比湖湿地发现,林子深处竟有3家砖窑厂。其中两家已倒闭停产,变为废墟,而另一家则依然在生产。高高的烟囱冒着浓浓的黑烟。窑厂周围,大片的自然野生植物被毁坏,红柳、梭梭的根和胡杨枯枝随处可见。被毁掉野生植被的地表裸露着,受大风的侵蚀已开始沙化。 《中华全国自然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不得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对违反规定,且造成湿地破坏者将依照法律进行处罚。然而,那些开窑厂的人为什么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呢? 新疆博乐农五师九十团 周常乐摄影 《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27日 第十五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