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出台举报奖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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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17:2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家住鄞州区下应的一位居民日前注意到,在当地一制衣厂上班的职工中,有的年龄明显偏小。于是,他向鄞州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一名不足16周岁的安徽男孩在该厂做工,便当即责令制衣厂停止使用,并处以5000元罚款,给予举报人300元的奖励。 鄞州区从去年起推出了举报使用童工奖励制度,凡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举、控告用人单位和个人有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经查属实,可根据查处人数及情节轻重,给举报人以300元至800元的奖励。去年以来,该区劳动保障部门查处多家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案,共涉及童工28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