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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指出 安康医院是医院,不是看守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9:3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市安康医院是广州市第一家对涉嫌暴力犯罪的精神病患者收治的医院,计划下半年安康医院将由市公安局独立管理,届时,安康医院仍然应该是以康复为主的医院,不是看守所。昨天,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安康医院时,对安康医院的管理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提出了组建安康医院的议案。随着议案的办理,位于白云区石井市民政局精神病疗养院旁的安康医院,去年10月9日正式投入使用。

  启用至今,安康医院由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联合管理,公安局负责对院内的精神病人进行管理,民政局负责提供医疗和后勤保障服务,计划下半年安康医院将由市公安局独立管理。

  如果按照看守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安康医院设置近百名的警察,有欠妥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认为,这些患者虽然犯了案,但由于是精神病人不负法律责任,因此,不应按看守所条例来对他们进行监管。郑国强提出,管理安康医院,应该建立适应医院性质的运作机制,可以成立事业单位,招聘一些医生、保安来看管。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永弼也认为,对涉嫌暴力犯罪的精神病患者,首先是要进行治疗。安康医院要作为医院来管,以医治为主,管制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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