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奖彩票竟成“废票” 辽宁省体彩中心被判赔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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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10:07 法制日报 |
本报沈阳4月27日电(记者张国强)今天,辽宁省沈阳市彩民丁锟状告辽宁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彩中心)及投注站和售票人彩票纠纷一案(本报曾于2003年7月8日报道过此案),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被告体彩中心应赔偿原告应取得中奖金604000元。至此,这起辽宁省首例彩民状告体彩中心案暂时告一段落。 今年56岁的丁锟是沈阳市大东区的一个“老彩民”。自2002年开始购买彩票,并且多数情况下在大东区的01651号电脑体育彩票投注站买彩票。在与投注站人员李某熟悉后,开始用电话投注,同时也开始记账购票。 2003年3月8日下午17时10分左右,丁锟打电话给该投注站购买次日开奖的辽宁第03025期29选7体育彩票及辽宁风采福利彩票。当晚18时35分左右,丁锟到投注站取彩票,他与投注站采取记账方式进行结算,彩票总金额为6930元。 第二天早上,丁锟从中央电视台的彩票公告中,发现自己前一天花660元购买的号码为04、05、16、17、18、22、25、26、27、28、29的复式彩票中了该期彩票一等奖。他和家人一阵狂喜。可是在随后的中奖通知中,他却发现辽宁地区的一等奖中奖数为零。 丁锟立即追问投注站,该站工作人员称,该票是一张废票,已经于购票当晚被注销,所以电脑中没有记录,故而在中奖统计中没有记录。 得知这一结果后,丁锟先后到体彩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讨说法,可均未得到满意答复。于是,他将售票人李某、投注站和体彩中心三方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兑现604000元奖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锟采用电话订购方式向投注站购买彩票,符合关于彩票销售的有关规定,丁锟购买彩票,即与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机构体彩中心形成了购买彩票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合同关系,该合同合法有效。但因投注站工作人员在丁锟取票前,已将该张彩票同其他三张彩票从投注站的销售终端机上擅自取消,致使该张彩票在体彩中心系统中心数据库反映的信息为取消票。体彩中心作为体育彩票发行的专门机构和销售的委托人,对因受托人投注站人员的过错造成丁锟持有彩票失去中奖的权利,体彩中心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对丁锟要求给付604000元奖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