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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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12:48 贵州日报 | |||||||||
金黔在线讯 4月27日,省长石秀诗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事项的请示》、《贵州省部分地方性法规条款修改案(草案)》、《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贵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审改办从2003年
会议认为,国家《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修改后,我省原有的《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结合我省征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中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原则通过了《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对《修正案(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生育过程管理,维护正常生育秩序,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重要举措。为了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落实,推动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省实际,将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加以细化和补充,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征收管理办法十分必要。会议原则通过了《贵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并决定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后,由省政府颁布实施。 作者:李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