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嫌贫爱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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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02:11 新京报 |
一家之言 在广东省的一些高校,越穷的学生越难以从银行获得助学贷款,原因是银行担心他们将来还不起钱。(《人民日报》4月28日报道)众所周知,国家助学贷款是用来救助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按道理说,越贫困的学生越需要助学贷款的救助,国家助学贷款应该优先发放给特困学生。而无情的现实却是,国家助学贷款也“嫌贫爱富”,越贫困的学生反而越难以从银行申请到助学贷款。 诚然,面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贷款,将来欠贷的风险会比较大,银行可能因此遭受损失。但是,国家助学贷款毕竟不同于商业贷款,它是一种政策性、救助性贷款,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公平、社会公平,让每一位公民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因此,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像商业贷款那样,单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为目标,不能以贷款人的经济实力作为贷与不贷的依据,这是助学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原则性区别。 一方面是银行认为助学贷款的风险太大,另一方面是贫困生必须得到救助,矛盾的焦点就集中在助学贷款的风险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上。如果按照目前助学贷款的发放模式,贷款风险完全由银行承担,那么银行从自身利益考虑,势必会逐渐减少贷款发放量,甚至停止向特困学生发放贷款。因此,要保证助学贷款真正成为救助贫困生的主渠道,就必须转移助学贷款风险的承担者。 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应该成为助学贷款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原因很简单,银行发放的是国家助学贷款,这种贷款的主体是国家与贫困生,而不是银行与贫困生,银行只是代为操作。帮助贫困生上大学、顺利完成学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理应在救助贫困生方面肩负起更多的责任,承担更多的贷款拖欠风险。在美国,如果学生违约没有归还贷款,或者由于死亡、疾病而无法还贷,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也就是说,美国商业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是由州政府负责担保的,而且由联邦政府“再担保”。 美国的做法值得效仿,我国各级政府也应该为助学贷款提供担保,一旦出现大学生失信欠贷行为,损失主要由政府来承担,追讨欠贷的工作主要由政府来做。晏扬(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