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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四五"普法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10:19 法制日报

  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四五”普法规划

  本网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司法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将该法列入“四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立法的目的、指导思想、法律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上,比原来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有很大的变化。为此,全国普法办决定,将这部与广大人民群众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列入“四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全民学习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要加强重点人员的学习宣传。一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常研究、经常部署、经常检查,并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等执法人员的学习宣传,使他们全面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学习宣传。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必须掌握的内容,进行学习、考试。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全面系统地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四是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学习宣传,使他们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

  通知强调,学习和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在当前一个时期,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并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以“珍爱生命健康,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要协调交通、教育、民政、广电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运作。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大字横幅、张贴挂图、编辑工作简报、墙报、举办法制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发挥学校课堂教育的作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大、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渗透到素质教育之中,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同时,利用电视、电影、图片等教学方法,进行形象、直观、生动的教育;通过建立少年先锋队道路交通安全岗、安全站等形式,进行法治实践教育。四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宣传手段,开辟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专栏、专题节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发挥中国普法网和其他互联网的作用,增加宣传的容量,增设公益宣传广告,扩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努力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显好转的目标。

  (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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