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取消“第三类”大陆人士赴台观光的部分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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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16: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30日电 台“陆委会”今日举行会议,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相关规定。据了解,今后“第三类”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不受团进团出限制,同时也放宽不得变更行程限制,改为只需旅游业者通报变更行程。 据了解,台当局规定的所谓“第三类”大陆地区人民是指赴海外留学,旅居海外,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及旅居港澳地区长达4年,并且领有工作证明的大陆民众和随行配偶、直
台湾媒体报道说,台“陆委会”今日决定,往后此类大陆民众赴台观光,将不受团进、团出的限制,除了保留入、出岛以及逾期停留,仍须通报主管机关的规定之外,其余通报全部取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