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出台禁令 节庆活动禁用公款请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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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2日01:55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禁令:不准使用公款和向企业搞摊派邀请各类明星参加节庆活动。 近年来,我市一些区县、部门、单位在举办节庆活动时,动用公款邀请国内外明星前来参加并支付高额出场费,一场节会和庆典下来,动辄花费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这种“公款追星”现象造成了严重的铺张浪费,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县、部门、单位,尤其是各级政府部门在举办各种节会和庆典活动时,不准使用公款和向企业搞摊派邀请各类明星参加。 禁令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好预算关,不得将用于邀请明星参加节会和庆典活动的公款项目纳入经费预算。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举办节会和庆典活动的公款使用情况的审计,对动用公款邀请明星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查处动用公款邀请明星过程中的贪污、腐败、强行摊派等违法违规行为。 [新闻链接]“公款追星”富了明星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近日获得一份流动在演出“穴头”手里的“歌星演出价目(税后)表”,这是今年年初的市场价。业内人士披露,在这个价目中,“穴头”的中间利润约占10%。能获得如此高额出场费的演出,大都不是纯商业性的,而多为庆典活动、大型会议等公款支撑性质的演出。 附:部分歌星演出价目(税后)表 毛阿敏:30万;宋祖英:30万;那英:30万;刘欢:30万;田震:30万;孙楠:30万;孙悦:18万;张也:18万;羽泉:18万;朴树:18万;金海心:14万;满文军:14万;陈琳:12万;杨坤:11万;殷秀梅:10万;朱桦:10万;李琼:8万;张迈:8万。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