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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优先保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3日04:5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刘铮)针对一些地方和电网企业无视国家规定,对城乡居民生活、重要单位,甚至交通信号灯用电拉闸的现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完善有序供电的方案,首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党政机关、部队、医院、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城市基础设施(如地铁、交通信号灯等)正常运行用电。

  据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占10%左右。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5月03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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