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运动式打击伪劣有悖法治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05:13 新京报

  据报道,为彻底清理劣质奶粉,国家六部局近日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进一步加大检查假奶粉力度(见5月6日本报)。国家机关对伪劣产品发文进行清理检查并非第一次,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六部局联合通知中特别强调要对合格产品尽快解除查封,恢复销售,显示了有关部门在检查工作中的科学和依法行政的法治态度。

  当前,许多管理部门对市场的整顿和监管处于不是极左就是极右的状态。伪劣产品没有曝光之前,天下太平,不存在任何伪劣产品。一旦某地某商家的产品被曝光出现质量问题,则举市、举省甚至举国皆乌,似乎此类产品就不存在合格的,于是“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全面停产”等就成为曝光后的必然治理措施和整顿手段。事实上,在未曝光之前就存在伪劣产品,监管部门应当加以制止;而在曝光之后也肯定有合格产品,监管部门也应当予以保护。

  从法治角度来看,在曝光之前没有将伪劣产品检查出来,是监管部门的失职,放纵了伪劣厂商的违法行为;在曝光之后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封杀,是监管部门滥用职权,侵害了合格厂家的依法经营。这两种情况下,监管部门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前者应当追究监管者失察之责,严重甚至构成渎职犯罪;后一种情况,受侵害的厂家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诉讼,因为监管部门在尚未确定产品是否合格就要求停产,违背了行政处罚先取证后处罚原则。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监管方式仍然存在,例如中央电视台对某些龙口粉丝搀杂致癌物质进行曝光之后,烟台市下令全面停产龙口粉丝,即使没有搀杂过有害物质的厂家,也受到牵连。这种非左即右的处理方式,暴露了行政部门尚未建立起正常的监管模式,对市场管理仍然习惯采取简单的运动式治理手段,虽然能够在短期内取得良好效果,但造成市场经常处于动荡之中,反而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平稳的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一方面要打击伪劣产品,另一方面要保护合格产品,运动式的管理模式不可能实现任何一个目标。伪劣厂家一旦摸透了监管规律,会采取打游击战方式,风头来时躲起来,风头一过又钻出来。对于守法厂家,运动一来要连坐停产,增加了生产成本,影响企业发展,运动一过又受伪劣厂家的冲击,苦不堪言。六部局在联合通知中强调要尽快恢复合格产品销售,约束自身滥用市场管理权,避免合格厂家遭受连坐的不公平待遇,保护他们的正常生产经营权利,这是一种依法行政、处罚明确的市场治理观。如果能够在此基础上,严肃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职责,勿以恶小而不除,勿以疏小而不责,相信定能摆脱现有的运动式管理模式窠臼,建立起依法治理的市场监管体制。本报特约评论员孙之斌(来源:新京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