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服务商不得“挂靠”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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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06: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为加强对短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管,今后未取得许可便自行挂靠在已获得许可的信息服务商下的经营活动行为将被严格取消。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鲁阳说,近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移动通信企业应与已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合作提供移动短信服务,不得为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信息服务业务提供者提供相关接入服务”。基础运营商如为未经许可的信息服务商提供接入,要负连带责任。这项措施要求运营商从短信服务价值链的源头把关,把短信服务的部分不安因素预先排除在市场之外。 据鲁阳介绍,在移动短信息服务市场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时,部分信息服务商未取得许可便自行“挂靠”在已取得许可的信息服务商下从事经营活动,还有部分是由移动运营商审核后与其合作经营。这样的信息服务商在经营过程中不能严格自律,致使破坏经营秩序的事件屡有发生。同时,因没有独立经营资质,给用户维权和市场监管造成困难。对“挂靠”行为严格规范是保障短信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08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