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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舆论:不容立法会议员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15:43 中国新闻网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7日发表谈话指出,香港特区有立法会议员要在立法会提出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政制问题决定的动议,这种动议违反宪法和基本法。只要列入立法会议程,无论该动议是否通过,都不能改变其与宪法规定的国家体制对抗的实质。香港有报刊8日发表社评和署名文章认为,“中联办所表达的严正立场,是对极少数企图利用立法会挑战人大作为的当头棒喝”。

  香港《文汇报》社评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根据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的规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就香港政制问题作出决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性文件,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不容质疑和挑战。包括立法会在内的整个香港特区,有责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岂容极少数议员以立法会的名义进行对抗?

  社评认为,香港特区的立法会,无权提出反对国家的动议,这是由中国的国家体制和香港的地位所决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香港特区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是在中央的授权之下实行高度自治。这些都清晰地写在宪法和基本法中。香港的立法会是属于地方行政区域的立法机构,它的立法权也是全国人大授予。地方机构当然不能对抗中央。

  香港《大公报》发表题为《珍惜与中央良好关系》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香港与中央的关系绝对不容损毁破坏。一是在经济上,香港经济与内地经济唇齿相依,密不可分,特别是香港今后要保持优势及持续发展,要得到中央、内地的大力支持。二是在政制上,分歧的只是速度快慢的问题。因为最终达至普选,是基本法明文规定;人大常委会“决定”,是落实基本法这一规定的指引,香港政制发展从此迈开新步伐。三是在人员交往方面,是日趋密切频繁,同胞关系亲密无间,香港市民受惠同时施惠于内地,关怀、支持国家的发展与进步,实质上就是推动了香港的发展和进步。

  《香港商报》等媒体也刊登了有关的文章和报道。香港舆论认为,香港市民目前最大的愿望,是将经济真正搞上去,从复苏阶段迈向再创繁荣。香港市民当务之急是聚精会神、专心致志,紧紧抓住国家未来20年的发展机遇期为香港带来的机会。无谓的政争如果持续,何止阻慢香港许多事,而且势必错失良机。希望对人大常委会“决定”“失望”的人,有必要把立场移到香港长远利益上来,谋求共识,顾全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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