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液氯残液泄漏事故11名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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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17:1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5月8日电据大江网-信息日报报道,江西南昌市近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江西油脂化工厂“4·20”液氯残液泄漏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对涉及的11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月20日20时50分左右,江西油脂化工厂内一闲置室外的液氯钢瓶,因瓶阀出气口及阀杆严重腐蚀,导致液氯残液泄漏。经各方全力有效救治,无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南昌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以南昌市纪检监察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对“4·20”液氯残液泄漏展开全面调查。 经查明,“4·20”液氯残液泄漏是一起责任事故。江西油脂化工厂在2000年8月购进一瓶液氯后至事发,未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登记,未将使用管理液氯的情况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液氯瓶未进行过安全评价,未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未明确责任人负责,没有制订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预案,未把液氯瓶作为重大危险源纳入安全检查的范围。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在思想上逐步松懈,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4·20”液氯残液泄漏事故的发生。 南昌市纪检监察局和南昌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已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根据有关规定,对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管轻工企业的副总经理沈建骅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熊春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