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工程建设行贿案将建档供查询 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广西将开展试点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08:48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发出通知,在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和广西五省市区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拨付、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过程或环节中发生的单位或个人行贿犯罪案件,在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由试点地区的检察机关将行贿犯罪主体情况、犯罪基本事实和处理结果等基本情况及时录入,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进行查询。

  通知规定,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有关职能部门将依照法律规定和管理职权,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限制其在一定时期或者永久不得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建筑市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誉分。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