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降级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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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10:3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从6月1日起,凡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政府及有关部门有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情节严重者其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将被给予降级等处分。这是四川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内容。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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