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山景区等17起毁林占地案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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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4:40 山西日报 |
据新华社太原5月9日电(记者王永霞 史先振)山西省林业厅9日通报了对绵山风景区开发建设违法占地等17起严重毁林占地案件的查处结果,相关责任单位已按照要求恢复林区植被,赔偿损失,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介休市绵山风景区是山西省重点名胜风景区,属于太岳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绵山自然保护区的管辖范围。1998年,介休市授权民营企业“三佳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佳”公司)独资开发绵山景区。开发过程中,介休市政府和“三佳”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未办理征用林地手续,违法占用国有、集体林地34.44公顷。这起事件经新华社曝光后,引起了国家林业局和山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处理意见。 今年3月,介休市政府向山西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三佳”公司出资补办了占用林地手续,并补交林地占用费76万余元;两年内共植树71万株,培育花卉和种植草坪160余亩,引进新品种乔灌苗木61万株,出资绿化荒山700余亩,并在进山公路两侧栽植树木10万余株,景区植被基本得到恢复。 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绵山风景开发建设工程部部长王建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绵山风景处管理局局长陈贵龙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原太岳山森林经营局绵山林场场长白启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山西省林业厅还公布了对陵川县8起、夏县6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和介休安泰公司石料厂占用太岳山国有林地的查处结果。 (山西日报)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聘信息 联系方式 帮助信息 网站律师 晋ICP证010003号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