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消防部队设立优抚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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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8:07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5月9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杨立周伟平)为帮助解决消防官兵的特殊困难,增强消防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省消防总队今天作出决定,在全省消防部队中设立官兵优抚基金,并正式下发了《湖南省消防部队官兵优抚基金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优抚基金由省消防总队政治部统一组织募集,采取官兵自愿募集和由社会自愿捐助两种形式。优抚对象包括: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见义勇为中壮烈牺牲或因公牺牲的官兵家属;在执行公务中严重受伤、致残的官兵;因人体器官移植或患有尿毒症、白血病、癌症等须住院治疗有特殊困难的官兵家属;因遭受不可抵御的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生活特别困难的官兵家属等。根据《办法》精神,今后在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见义勇为中壮烈牺牲被评为烈士的官兵,将给其家属抚恤补助人民币5万元;因公牺牲的官兵,给其家属抚恤补助人民币2万元;官兵病故,给其家属抚恤补助人民币1万元;严重受伤致残的官兵,退出现役时给予一次性抚慰,其中特等伤残每人慰问人民币4万元,一等伤残慰问人民币3万元,二等甲级伤残每人慰问人民币2万元。此外,官兵家属因人体器官移植或患有尿毒症、白血病、癌症等危及生命的疾病,治疗有特殊困难的,也将视情况适当资助公费医疗外的治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