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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医保政策调整 医保门诊新增险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9:49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柳州晚报讯(记者卢廷杰通讯员李淼焱)调整后的医保政策,为减轻参保人员门诊自费负担,推出一个新险种——城镇职工门诊附加保险,每份100元,这险种对门诊自费费用高的参保人员来说是个好消息。

  据悉,我市医保将参保人员按45岁以下、45岁以上、退休及重病人群分为几种,在门诊医疗费方面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有不同。45岁以下人员门诊看病,花自己个人账户里的钱,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用完的话,其余费用就属于自费范围;45岁以上和退休的人员,门诊用完自己的个人账户,累计相对应起付标准后可进入统筹,累计起付标准的比例分别为45岁以上人员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0%,退休人员按个人年退休总额的7%;重病人群则按个人缴费基数的5%。

  参加门诊附加险必须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为前提,可以单位或个人方式参保。45岁以上(含45岁)在职人员、退休人员、重病人群等因病到门诊就诊时,在医保收费系统中记录的自费金额(不包括非疾病治疗项目及医保不予支付的项目),当年累计达300元后,由本保险按比例赔付;45岁以下在职人员因病在门诊就诊时,在医保收费系统中记录的自费金额和医保范围内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含个人账户支付),当年度累计达300元后,由本保险按比例赔付。

  当年赔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300元后,赔付按3个费用段设不同比例:1000元以内(含1000元),赔付50%;1000元至2000元(含2000元)赔付40%;2000元以上的费用,赔付30%。本保险每年度最高赔付金额为3000元。

  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办理手续异地就诊等在门诊发生费用也适用本办法。若参保人员连续两年参加这一保险而没使用的,第三年如果仍然参保的,可享受一次健康体检。初次参保的保险生效期为90天。

  责编:柳州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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