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价部分项目调整可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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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0:47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国家发改委最近提高了销售电价,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证实说,目前我市已经开始起草相关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将正式实行。 据了解,按照国家发改委近日对销售电价调整的办法,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4分人民币,西部地区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3分,中部、东部地区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2分。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将全部取消。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我市部分电价的调整幅度可能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项目用电价格可能会提高4-5分,有的只提高2-3分。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调整,将按程序事前召开听证会。另外,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农业生产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记者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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