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出台结离婚新政策 服刑人员也可登记结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0:5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5月10日电据沈阳晚报报道,来自辽宁省民政厅的消息,辽宁近期将出台关于结婚离婚方面的新政策,按规定服刑人员也可登记结婚。 据报道,此次辽宁出台的关于结婚离婚方面的新政策,是针对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因种种原因无法出具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离婚时结婚证丢失等情况而制订的。 报道称,在这些新规定中,服刑人员结婚将合法化。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没有身份证件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其服刑监狱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为他们进行婚姻登记。 据报道,辽宁关于结婚离婚的新政策出台后,主要有一下几方面内容: 出具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也可办结婚登记;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提供的照片是否免冠从习俗;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丢失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此外,新政策还对出国人员及外国人在辽办理结婚登记分情况作出了规定。(吴妍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