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令:歌舞厅、酒吧等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1:0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5月10日电据人民网报道,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已明确要求,营业性歌舞厅和卡拉OK厅、酒吧、夜总会以及其他依据法规不适宜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 北京市委、市政府昨天发布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折子工程。其中作出上述规定。 折子工程是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任务细化,重点明确要制定《北京市中小学生2004—2008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作好家庭教育,关注特殊家庭学生,在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入队、入团等与北京市中小学生同等待遇。要求各区县政府要保证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 折子工程中还提到,要深入开展综合治理,防止和清理网上垃圾,组织专家研究在网吧终端设备上安装封堵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对中小学学习网络科学知识、安全上网提出方案。把优秀影片送进校园,全年为农村学校免费送电影50到100场。加强对玩具、饰品制作销售监管,坚决查处取缔宣扬色情、暴力及具有不健康倾向的产品。(郭爱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