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住宅小区选聘前期物业须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3:58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对招标程序等作具体规定

  本报讯 (记者谢卫东)对于许多住宅建设项目,前期(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前)物业管理选择哪家企业一般都由开发商说了算。根据我市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今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实施前期管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建设与管理局了解到的。

  新规定更具可操作性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我市从去年9月1日起出台实施了《厦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将物业管理纳入了招标投标范围。但由于许多原因,迄今为止尚没有一个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出台的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将更具可操作性,十分有利于在全市推广。

  新规定明确规定: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高层建筑,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管理。

  对于其他项目,有关部门也提倡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至于今后业主、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公司时,最好也能采用招投标的方式。

  国有项目招标更严格

  物业管理招标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相对于一般业主选聘物业公司的宽泛,补充规定对于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50%以上的项目,要求前期物业管理不但要实行招投标,还必须公开招标,并都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其他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人必须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否则招标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目前,市物业管理协会、具有建设部门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均可以代理业务。

  将通过试点逐步展开

  为配合招投标的推进,今年初我市已组建了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并进入市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在组建物业管理评标委员会时,评标专家将从市建设与管理局确定的专家名册或市工程交易中心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目前,有关部门准备各选取一个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的招投标为试点。同时,市建设与管理局将联合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从源头上解决因开发商指定物业企业所带来的种种弊端。

  有关部门提醒大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厦门晚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