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安全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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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实施条例》细化了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实施条例》在总则中明确细化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