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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让直行车先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实施条例》细化了机动车让行规则

  《安全法》将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优先通行作为通行的基本原则。实施条例细化了《安全法》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的规定,分别对有灯控路口和无灯控路口的通行规则作了详细规定。

  《实施条例》删除了“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的规定,将“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修改为“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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