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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电价 北京市发改委称民用电价尚未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7: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0日电据北京日报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对销售电价水平作出调整,调整幅度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4分人民币。北京市发改委透露,北京市居民用电价格如有调整,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后才能够确定。

  报道称,国家发改委这次调整的主要是非居民用电的价格。如适当提高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将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一律提高每千瓦时0.7分钱;相应调整电网销售电价,全国各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在目前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提高0.8分钱。

  全国电价水平调整后北京市居民用电价格会不会也有所调整呢?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居民电价关乎百姓生活,如有调整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据悉,目前电价听证会是否召开尚未确定。(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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