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外来人口子女可享大病住院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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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3: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电今年起,上海具备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者子女可享有加入少儿住院基金的权利,一旦住院或发生大病门诊费用,就可得到最多8万元的费用。 1996年,上海市卫生局、教委、红十字会成立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规定0~3岁的孩子每年只需交纳40元,4~18岁的孩子每年交纳30元,一旦住院或发生恶性肿瘤等大病门诊费用,就可以得到最多8万元的基金支付费用。这个基金成立8年来,已经为45万余名青少年儿童支付了约4亿元医疗费。 过去,这一基金的对象主要针对上海户籍的婴幼儿和青少年,而外来人员子女一旦在沪发生大病乃至住院,则只能自己负担或者回当地报销。据悉,外来人口子女加入基金后,将享有同上海户籍孩子一样的大病和住院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