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菜地里“种”出“拆迁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5:2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何小燕文 孙海涛摄影
  来信

  我们是贵阳市南明区后巢乡后巢村村民。2000年,株(洲)六(盘水)铁路复线建设,需占用我们村的土地。我们村人多地少,每亩15700元的补偿,人均不到3000元。补偿标准虽然低,但我们完全可以依据土地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也完全应该依法办事,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为了获得更多补偿,从2002年起,村干部带头在被占用的责任地内修建起简易棚,后来许多人效仿。一段时间,违章建棚达到疯狂程度。村民曾问村支部书记这些棚子拆迁是否会得到补偿,当初村支书说补偿一点都争不来,后来,那些违章搭建的棚子却得到了近200万元的拆迁补偿费。

  我们想知道,这200万元是怎么补偿下去的?守法的得不到一分钱,违章搭建的、有关系的却得到巨额补偿,这公平吗?

  贵州贵阳市南明区后巢村村民

  记者调查

  走进贵州省商品蔬菜基地———贵阳市南明区后巢乡后巢村,记者首先看到的是蔬菜地里成片的低矮简陋的棚子(见题图)。这些用红砖、水泥和石棉瓦搭建的棚子并非蔬菜大棚,棚内空无一物,远看就像是一片棚户区。蔬菜基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临时建筑?当地人告诉记者,这是后巢村为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在菜地里“种”出来的“拆迁房”。

  2000年,国家重点工程株(洲)六(盘水)铁路复线贵阳枢纽工程G标段建设,需占用后巢村的土地。征地工作于2001年11月正式开始。根据贵阳市政府2000年11月批复的《株六铁路复线贵阳枢纽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2000]84号),征用菜地每亩补偿15700元,拆迁砖混住宅每平方米补偿350元。

  有村民说,征地补偿标准太低,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无法解决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后巢村人多地少,一般每家三四口人才有3分多菜地,折算后每户只能得5000多元补偿,而这笔钱要维持一家人今后的生计,显然非常困难。例如温室村民小组代国荣家3口人,只有2分地,一家人主要生活来源就靠种菜,按照这种补偿办法,他家在获得3000多元补偿费后就失去了经济来源。

  为了多得补偿费,自2002年3月中旬始,在村干部带动下,村民在菜地里“种”出了总面积逾万平方米的棚子。有的村干部违章搭棚上千平方米。有些人搭建棚子后,通过关系办理生产执照和营业执照,按照砖混住房、砖木住房、砖混营业房的标准,每平方米领取280元补偿费;没有关系的就按照砖木临时棚子计算,每平方米补偿50元。

  据村民反映,温室村民小组组长田应祥在菜地里搭棚子,其中一处仅10多平方米的棚子,竟然按砖混营业房计算面积355.7平方米,还有一处按砖混住房计算面积1649.2平方米。村民杨翠英与田应祥有亲戚关系,她搭建的108.5平方米棚子被算做砖木住房,不但领到了每平方米50元的拆迁工时费,还拿到每平方米280元拆迁补偿费,外加5000元搬家费。温室村民小组有155人承包的蔬菜地被征用,共计24800平方米菜地,可南明区铁建办公布的该组房屋拆迁面积为29147.3平方米,而这些房屋均是在84号文以后在承包地上突击搭建的。温室组只有7户没搭建违章棚子。

  岩脚村民小组陈万芳家没有搭棚子,一家4口只领到1500元补偿费。同组的其他村民,情况大抵如此。眼看别人几万、几十万元的拿“补偿费”,而自己只领到几千元的张友贵,怎么也想不通。他说,违法乱纪不仅不受追究,反得到变相奖励,这是哪家的规矩?!

  据了解,早在2002年7、8月间,南明区国土管理局就对后巢村村民在蔬菜地里违章搭建棚子的事情做过调查,南明区政府也曾发文制止,但不仅没有制止住,违章搭建反而愈演愈烈。

  记者在采访期间曾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什么不强制拆除这些违章搭建的棚子?南明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说:强行拆除必须走司法程序,需要很长时间。为了赶时间,同时考虑到农民搭棚子花了不少钱,只好让建设单位出钱补偿,作为农民自行拆除的误工补偿费。他说:为拆迁居民今后的生活着想,政府向他们作出了妥协、让步。然而,政府的让步、妥协并没有换来村民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理解、支持,也没有换来期待的高速度。

  对此,村民们说,他们不是不支持国家建设,而是反对征地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他们说,村干部和那些有关系的人都得到了巨额补偿,当地政府默许弄虚作假,土地法等规定成了空文,村民应得的补偿变成由村干部说了算,成了可给可不给的救济款、恩赐金!这些都是村民们不能接受的。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铁路原计划征地800多亩,由于村民的意见未得到及时处理,目前只征了334亩;原计划2002年11月完工的站场工程,至今还有7个项目未施工,成为整个枢纽工程的瓶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链接)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11日 第十五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车臣发生爆炸总统遇难
中国工程师在巴遇难
美英军队虐待伊战俘
北京安徽发现非典病例
赵忠祥被告上法庭
北京国际广播电视周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国奥 冠军杯 NBA 国足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