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观念创新(教科文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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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5:31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张学全 仇逸 一位中国工程院院士通过转让一项发明专利获得250万元报酬的消息,标志着我国科技工作者以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重大突破。 近年来,我国为加快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正在探索新的分配方式。上海市在尝试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过程中,采用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科技人员个人可以占有其中一定份额、成果转化收入可以拿出一部分作为收益或奖励返还给科技人员个人等方式。分配制度上的这些改进,卓有成效地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热情,推动大批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 但是,推进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道路并不平坦,分配上旧观念的阻力仍然不小,以致在一些国有研究机构、高校、国有高科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时,科技人员个人很难获得应有的收益,严重抑制了创新潜能的释放,一些好的科技产业化项目很难做大规模,失去了与国际强手一争高下的机会。 更新分配观念,首先需要纠正把对技术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同国有资产流失混为一谈的模糊认识。国有单位的研究人员拿着国家工资,用着国家的研究经费,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转让后的收入自然不能归个人。但应当看到,科研人员的专利发明往往不是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里所能实现的,而是要耗费无数个夜晚和休息日。有的科研人员为发明一项高水平技术要花费几十年心血。如果在分配科研成果转让收入时,仅以工资、设备和科研经费投入等硬件为依据,不让技术、智力要素参与分配,显然无法体现劳动报酬的公平原则,因而难以调动科技工作者追求创新的积极性。 我国的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要想尽快缩短差距,尽早占领一些世界科技制高点,除有科技人员的爱国赤诚之外,还应重视通过更新分配观念,让技术要素、智力要素参与分配来充分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潜能,调动一切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积极因素。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5月1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