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将上网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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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5:3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从今年7月1日起,公众将可随时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da.gov.cn/),查询媒体发布的所有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是否已经国家批准、广告内容是否与国家批准的内容相符、批准的广告内容是否与实际使用效果相符,一旦发现问题即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前要经过审批,广告内容要以药品说明书为准,且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但是,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秩序不容乐观,擅自夸大药品和医疗器械作用的虚假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比较严重,部分广告主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屡禁不止,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虚假宣传的问题已经成为公众投诉的热点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德权近日表示,为了发动全社会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国家药监局已在其网站上建立了药品广告资源信息数据库,将各地审批通过的药品广告品种名称、生产企业和广告批准文号等部分内容向社会公布。 (新华社)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5月11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