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捧“铁饭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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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6:39 深圳商报 |
聘用制是人事制度改革行之有效的新举措,但聘用制的滥用也可能步入误区。据媒体报道,某市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包括法院在内的若干个职位将实行聘用制。 对行政类公务员打破传统意义上的“铁饭碗”,笔者举双手赞成,但对法官搞聘任制,打破法官的“铁饭碗”的做法笔者表示反对。严格意义上讲,司法系统的法官与行政系统的公务员是两类不同的职业角色。 在西方不少国家,宪法都明确规定法官实行终身制。虽然西方国家体制有其弊端,但在法官终身制这一点上有其合理性。法官终身制从某种程度上消除了法官对自身职业的不稳定性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实现司法独立。 当前我们国家正在推行司法改革。法官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点,其中,借鉴西方国家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对法官实行不同于行政类公务员的选任制度、管理制度,是中国法官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事实上,近年来正在推行的有别于公务员考试的司法考试,法官由人大任免的制度,就是要凸显法官这一司法群体与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其他职业群体的角色区别。(《环球时报》)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