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屋主表示尽快恢复原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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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7:0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天,本报报道《底楼拆墙引来近邻冲突》一文见报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经房屋鉴定人士鉴定,101室承重墙已达安全要求,居民可放心居住。在南京市白下区行政执法大队的协调下,一楼屋主周某表示将尽快把铁栅栏恢复原样。 昨天上午,记者在白下区行政执法大队见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潘队长。据潘队长介绍,3月中旬,洪武路街道接到居民举报,称小火瓦巷34号一楼有人破墙开店。接到举报后,洪武路街道城管科的工作人员立即按程序到现场与事主周某进行了沟通。针对周某的违章情况,3月14日,城管科向周某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记者在该通知书上看到,由于周某“擅自毁损环境卫生设施”,被“限两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4月8日,城管科再次接到居民举报,称周某仍没有恢复铁栅栏。当天,工作人员就把周某请到办公室,并为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周某答应立即恢复铁栅栏。之后,周某恢复了铁栅栏。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周某又用卷帘门将铁栅栏“圈”了进去。昨天下午,在潘队长的调解下,周某同意立即找工人将卷帘门迁到铁栅栏之内,把铁栅栏恢复原状。潘队长同时告诉周某,这只是目前的解决方法,如果还有别的违章情况,执法部门仍将坚决处理。 破墙开店的问题暂时告一段落,对于承重墙的问题,周某对记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周某将记者带到小火瓦巷34号,指着一堵墙告诉记者,这就是被居民所指的被拆除了的承重墙,足有25厘米厚。有关的房屋鉴定人士通过现场鉴定,也认为该承重墙符合安全要求,不会对楼上的房屋造成危害。 本报记者 李维维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11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