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地方性银行监管规程在深实施风险严重银行将强制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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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李焱徐强)记者昨日从深圳银监局获悉,国内第一部地方性银行监管工作规程《深圳银行监管工作规程》已在深圳付诸实施。 目前,深圳银监局辖内的被监管机构有8大类64家。深圳银监局局长于学军对记者表示,该局在充分借鉴国际银行监管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力图通过一整套符合深圳实际的监管手段,有效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为此,深圳银监局新近发布了国内第一部地方性银行监管意见。 此次出台的《深圳银行监管工作规程》包括概述、市场准入、现场和非现场监管、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六个部分。《深圳银行监管工作规程》明确提出,对深圳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分为市场准入、业务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三个环节。在市场退出监管方面,深圳银监局严格贯彻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监管原则,在必要时,会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当某银行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经营风险或其高管人员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纠正、救助无效,其风险程度严重威胁到机构的生存和整个银行业的稳定时,深圳银监局会强制性地要求该机构或人员退出市场。 作者:记者李焱徐强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