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收钱讲“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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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2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报道,为确保安全,卢万里对受贿收钱有自己独特的行为原则。 原则一:受贿对象有选择。第一种是不会被组织上、政法机关注意的人;第二种是生死之交的朋友,相互间不会出卖,比如某建筑公司经理李治安,卢与其交往10多年,李曾经去看望当时在地区任职的他时,差点翻车送命。卢万里先后收受他几百万元贿赂;第三种就是他的手下中最知心的,像兄弟一样的下级。 原则二:是讲信用,得了别人的好处,就要在工程上给对方回报。所谓盗亦有道,答应的事就千方百计要办到,这种钱收了才不会出事。 原则三:物色培植收钱对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卢万里拥有的赃款,大部分是他长期向团伙内少数几人索贿所得。 原则四:收钱必须一对一,不能有第三者在场。据办案人员介绍,卢万里收钱一般不在贵阳当地收,通常是两人讲好以后,同时买机票到机场,在飞机上装着互不相识,到达目的地后才将钱过手。在卢万里看来,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以后的安全,只要双方都不承认就没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