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下放经贸事权 原属区经贸局的21项事权将由各镇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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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49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苏汉华 通讯员/黄杰华)近日,笔者从三水获悉,该区出台的《三水区经贸局简政放权实施方案》于5月开始实施,原属经贸局承担的4类21项事权将下放到各镇(街道)、经济区。 下放的4类事权包括—— 审批事项的办理:包括《酒类零售许可证》审批、工业企业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外地企事业单位申请在三水设立办事处机构审批等5项事项,将由各镇审批,再以区经贸局名义审批发文发证并报区经贸局备案。 核准事项的办理:如出口退税稽核等6项核准事项,由各镇(街道)、经济区审核申请资料,加具意见并盖区外经贸局下放的业务专用章,直接送国税、海关、工商等部门审查。 初审事项的办理:成品油经营、煤炭经营等6项初审事项,由各镇(街道)、经济区审核后直接上报省经贸委并报区经贸局备案。 日常管理事项:生猪屠宰等4项日常管理事项改由各镇具体执行。 据了解,向镇(街道)、经济区放权,使各镇级行政部门审批权限扩大,将形成“省经贸委——佛山市经贸局——区经贸局——镇级经发办”的管理通道,使各级政策下达、意见建议反馈更畅顺,减少群众、业务人员和企业办事跑各级部门的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