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的“恩情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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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9:04 南方都市报 |
街谈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我在电脑上很不流畅地逐句逐句从《孝经》里抄出以上的话,就像一个小学生因为不理解而机械地抄书一样。因为这句曾经如此有名的话在我的记忆里现在是多么地生疏,由于经年的不背诵、不引用、不想起,以致没能顺利地将它抄录下来。 现代生活里有那么多种人际关系需要对付需要经营,跟那些给予我们身、体、发、肤的父母们的关系构成了最简单的一种关系——授与受的关系,父母成为了爱的“提款机”。孝道和感恩的概念,也跟那段著名的话一样,不背诵、不引用、不想起了。 遗忘不是因为健忘。往往都是这样的。 看到这么一则消息:天河区华成小学为了在学生中更好地弘扬中华孝敬美德,在学生中开展了一系列的孝敬教育,甚至让学生与父母签订一份《孝敬教育协议书》,协议内容由学生与家长双方经过协商而达成(《广州日报》5月10日)。 学校这些重视孝道的举措让家长感激涕零,是啊,这无疑为家长提供了一个多年付出一朝回报的机会,当然愿签,并且有效时间越长越好,管他什么形式主义不形式主义,只要改善了家长一味地授予的地位,只要孩子时刻谨记除了数学方程式要记住以外还有很多“恩情录”要记。再无怨无悔的“提款机”也希望收利息啊。 把孝道真正当为“道道”列在正儿八经的合同里,成为各种条约,父母是甲方,孩子是乙方,每一款项都充分代表了甲乙两方的利益,到时间了还得续约,没到时间忽然有一方终止合约还要负一定责任……这是现代化生活的范式,这些范式从协议交易开始逐渐蔓延到了协议亲情。 当属于德育范畴的感恩教育在学校的课本以及教师的言传身教中失去了其春风化雨的功能的时候,也许真的是需要拟这样一份协议来未雨绸缪的。这纸协议书只能说明,有的东西在人的心灵里逐渐失效了,有的教育形式在现代生活的辗转冲击下逐渐过期了。 当人与人的关系,当舐犊之爱与反哺之孝都需要用协议来注明的时候,我们难道不是陷入了一种被瓦解的危机之中? 每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