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自由受限 深圳律师状告新加坡航空公司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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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0:19 法制日报 |
本网深圳5月10日电(记者李伟雄实习记者詹了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了中国游客状告新加坡航空公司和深圳康泰旅游有限公司侵权案,新加坡航空公司对中国公民差别对待终被游客告上法庭。 2002年9月6日,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钢等七人经深圳市康泰旅游有限公司组织安排,由香港搭乘新加坡航空公司的班机过境新加坡到马尔代夫旅游。陈钢等七名游客在香港登机前突被新航公司强行收走护照、回程机票等旅行文件。在新加坡机场转机期间,七名游客一直由新航公司专人看管,连上洗手间也得向新航公司保安人员报告。新航公司班机到达马尔代夫后,七名游客连人带证被直接移送至马尔代夫入境处,审查一个多小时后才放行。 七名游客遭受新航公司上述非礼待遇后,感到非常愤怒,认为新航公司的行为是对中国公民的无端怀疑引起的,是对中国公民的差别待遇和国别歧视,新航公司如此对待中国公民已非第一次。为了维护中国公民的国格尊严,并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陈钢等七名游客回国后,即致函新航公司和康泰公司,要求新航公司对该事件作出合理解释,但新航公司不予理会。为此,陈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航公司和康泰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新航公司在法庭上辩称收取陈钢等人的证件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是暂时保管。陈钢等人在马尔代夫入境处被审查与新航公司无关”。 法院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专题:关注海外中国公民安全和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