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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坐飞机护照被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0:20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7名深圳律师乘坐新加坡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新航公司”)的班机前往马尔代夫旅游,在香港机场登机前,被新航公司收取了护照和机票等旅行证件,到达马尔代夫以后又被单独带往移民局接受检查;而同机的韩国、美国等国的旅客并未受到任何“特殊对待”。

  7律师把新加坡航空公司和组织其旅游的康泰旅游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这宗维权纠纷。

  乘飞机被扣护照还遭看管

  据原告陈律师在法庭上描述,事情发生在2002年9月6日。他们7人参加了由深圳康泰旅游有限公司组织的马尔代夫5日游旅行团。在香港机场登机前,新航职员通知他们将护照和机票交由新航公司保管,但是陈看到旁边的韩国人和美国人却不用将证件交出给新航保管,遂质询。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免签证”。

  在排队登机前,他们7人又被保安从队伍中叫了出来,要求他们交出机票、护照、证件等,否则不让上飞机。新航公司班机在香港至新加坡及马尔代夫的途中,7名游客一直由新航公司专人看管,连上洗手间均需向新航保安人员报告。

  新航公司班机到达马尔代夫后,新航公司扣留的证件仍未发还给7名游客,而是待其他乘客全部下机完毕,该7名游客才由新航公司连人带证件直接移送至马尔代夫入境部门,审查一个多小时后才放行。

  陈律师陈述说,7人遭受新航公司上述非礼待遇后,感到非常气愤和懊恼,回国后,7名游客立即致函新航公司和康泰公司,要求对该事件作出合理的解释,但新航公司态度十分傲慢,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说新航的举动是为了游客的利益。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陈律师等于2002年12月20日在深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航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原告:新航公司必须赔礼道歉

  起诉书上指出,新航公司针对原告实施的行为是非法的,且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并导致原告精神沮丧和痛苦:作为一名普通乘客,原告被无端地扣留护照和旅行证件,期间连身份证明文件都没有,在紧张与恐慌之中处处受人监管,并不时遭来其他乘客和路人的异样眼光。原告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屈辱,异国旅游原本愉悦的心情完全被破坏。而康泰旅游公司对客户的遭遇未能履行事先告知义务,事后也未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其对原告损害的产生亦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原告要求法庭判令两被告在原告指定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且由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在法庭上,双方言辞激烈,针锋相对。原告陈律师称,新航公司作为一个航空运输企业,强行扣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发给中国公民的护照和旅游证件的行为是侵权的行为,是对中国公民的差别待遇,是一种国别歧视。他说,为了维护中国公民的国格尊严,并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一定要讨一个说法,无论如何,新航公司对其上述行为应当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

  被告:有关证件只是代为保管

  被告新加坡航空公司的辩护律师在庭上答辩称,当时对7名中国游客的护照只是“代为保管”而不是“强行收取”。他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能肯定中国政府颁发的护照是否真实,是否能被旅游地当局所接受,如果护照是虚假的,航空公司会被当局处理,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才收起来“统一保管”的。同时,新航公司声称,他们并未采取任何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陈律师等人的人格尊严,即没有任何侵害其名誉权的行为。

  康泰旅游有限公司的辩护律师则称,一直以来,持有中国因私护照、乘搭新加坡航空公司过境转机前往马尔代夫均无须持有新加坡签证;亦无须在香港登机前由新加坡航空公司收取并保管客人证件等惯例程序。所以康泰认为陈律师等人所遇事件,是无法预见及事先无法控制的行为,并非他们的失误或问题而产生的。

  在这起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新航公司曾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整个事件发生在中国香港、马尔代夫及新加坡航空公司的飞机上,深圳中院没有管辖权。后深圳市中院于2003年6月22日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新航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院,高院终局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裁定。(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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