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立法解决欠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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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0: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 实习生赵岚)昨日,广东省政协委员到深圳进行“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引资水平”专题调研。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在会上建议:应在职业培训、工资支付方面分别制定《职业培训立法》和《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使劳动者享受的正当权益能够有法可依。 据了解,通过立法保障职业培训是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深圳市制定《职业培训立法》以求职业培训走上法制化轨道,保证员工得到正常岗位培训。 深圳市劳保局还建议制定《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对工资应包含的项目、计算方法、支付形式、支付方法、支付时间和扣减工资等内容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保证最低工资的有效执行,适当扩大欠薪保障范围,有效缓解欠薪问题。(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