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首个大头婴获赔1.2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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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1:53 信息时报 | ||
本报湛江讯(记者关家玉通讯员董超王树平) 5月9日,湛江首例疑因食用“劣质奶粉”导致的“大头婴”案,在湛江消委会和当地工商部门的共同调解下,终于获得奶粉经销商的赔偿。当日下午,身心俱疲的遂溪县青年杨某,高兴地从奶粉经销商手中领到了共计1.2万元的赔偿金。 据悉,湛江市迄今共发现因涉嫌食用劣质奶粉而导致的“大头婴”4人,均已到湛江市消委会投诉,要求索赔。而杨某是湛江市首例“大头婴”受害亲属,并获得奶粉经销商赔偿的个案。杨某及另几名受害婴儿的父母均表示,获得奶粉经销商赔偿后,不排除将“劣质奶粉”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进一步索赔。 今年2月,遂溪县下六镇人杨某喜得一子小武(化名)。因缺少母乳,杨某便从遂溪县一商店购买了一种名为“健诺”牌的婴幼儿奶粉给小武喂食。奶粉标称“内蒙古临河市健乳制品厂生产”。不久,小武出现浮肿、体重下降、腹泻、便血等症状,尤其是头部,显得特别大。4月24日,小武被紧急送至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后经医生诊断,确认小武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严重营养不良,同时患有高脂血症和中度贫血等不良症状,心脏、肝、肾等器官已严重受损,大脑发育也受到一定影响。随后,又有3名具有相同症状的“大头婴”入院救治。4名“大头婴”经全力救治病征已逐步缓解,暂无生命危险。 小武入院后,杨某怀疑奶粉有问题,于是到湛江市工商局12315投诉。消委会秘书长王树平接案后,即时委托湛江市卫生检验中心对被投诉的奶粉进行抽检。结果发现,小武所食用的、标有“内蒙古临河市健乳制品厂生产”字样的“健诺”牌婴儿奶粉,蛋白质的含量仅为3.3%,距国家标准12%存在较大距离,而该奶粉大肠茵群(MPN/100g)高达930,亦比国家标准超出31倍。随后,湛江、遂溪两地工商部门,对涉嫌销售劣质奶粉的遂溪县下六镇某门市部进行了紧急查封,并在全市展开大规模的清查行动。 5月9日,在湛江、遂溪消委会和遂溪县工商局的配合下,涉嫌向杨某销售劣质奶粉的经销商与杨某达成赔偿协议。经销方同意向杨某支付其婴儿的医疗费,以及由此产生的住院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2万元。 (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