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出选举办法可修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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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2:3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据新华社香港5月1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11日发表第三号报告,就200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2008年香港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列出可以修改的地方,以广泛咨询香港市民的意见。 报告所列出的2007年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可以考虑修改之处,包括选举委员会的人数、组成、选民范围及数目,以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所需委员数目等;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则主要循议席数目方向考虑有关的修改。收集意见的工作将一直延续到8月31日为止,在此期间,专责小组欢迎任何团体或人士提交书面意见和具体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