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沱江死鱼事故原因查明 仁寿东方红纸厂违法排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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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0:26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昨(11)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5月上旬发生的沱江死鱼事故已查明原因,由于违法偷排、超标排放废水,仁寿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已被眉山市拆除所有制浆蒸球,实施停产、停电处理。省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省、市环保部门还将根据有关法律,对企业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月4日,沱江资中河段出现大面积死鱼现象。省环保局副局长谷声文随即带队赶赴仁寿,排查污染源。据省环境监测总队总队长张攀俊介绍,今年2月以来,位于仁寿县的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无视省、市、县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治污设备试运行过程中,违法超标排污,甚至擅自停运部分治污设备,偷排和超标排放造纸废水,造成沱江支流球溪河严重污染,大量污染物沉积于河道。4月23日至5月2日,我省境内出现两次大规模降雨,沉积的污染物被暴涨的河水冲入沱江,致使河水COD严重超标、溶解氧急剧下降,致使鱼类缺氧窒息死亡,造成大面积死鱼,直接经济损失近90万元。 事发后,省环保局和眉山市、仁寿县已采取有关措施,彻底切断污染源。眉山市政府已对仁寿县分管工业和环保工作的两名副县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局长行政记过处分,并建议依法免去局长职务;给予县计经局局长行政记过处分;对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驻厂监督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眉山市环保局拟对企业处以15万元罚款,眉山市政府还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完)(记者李丹)
四川建档监督重点排污单位 偷排从重处罚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悉,从即日起,全省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将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进行重点监测,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以加强监管。对不正常运转治污设施、偷排、漏排的违法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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