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求加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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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0:3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 通讯员陈才兴)市民谢女士购买了7瓶降压药,回家后却发现该药的包装上写着“赠品、严禁销售”。谢女士找到药店咨询此事,得到的答案竟然是:赠品也是药,反正起到疗效就行了。谢女士对此表示非常不满,要求药店加倍赔偿。 近日,谢女士在海珠区新港西路×林药店购买了7瓶降压药,单价是59.8元/瓶。当时谢女士没有仔细检查药品。带回家之后,发现该药品的包装上写着“赠品,严禁销售”。谢女士认为药店把赠品拿来销售不合理。谢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广州市消委会。消委会人士表示,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短斤缺两,欺骗了消费者。按照有关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加倍赔偿。(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