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已停产 厂长还贪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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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4:0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刘丽英杨武牧)酒厂本已停产多年,无任何经营收入,却无端生出巨额的招待伙食费,原来是厂长利用职便虚报冒领了公款。近日,平和县酒厂原厂长林瑞生因犯贪污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平和县酒厂是一家早已停产的国有企业,林瑞生自1999年元月到2003年2月担任该厂厂长,利用职便审批报销招待费等各种票据共341张,合计人民币96882.3元,其中自己私自到各家酒店开具“请客”票据并虚报冒领共100张合计人民币42121元,占为己有。这些款项主要来自酒厂的征地补偿款和拍卖部分设备款。林将冒领的公款用于购买摩托车、投资蜜柚及生活费等开支。案发后,林退回了全部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