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内房子数易其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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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6:1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周立明 宁波晚报讯近年来人们买房卖房大多通过房产中介。然而,本月来记者却接连接到两起卖房者对房产中介的投诉,他们说中介多方压价,把房子卖给炒房者,成了房托。才两个月,卖掉的房子又涨14万元 去年年底,为把一套藕池新村面积为109.76平方米的住房卖掉,市民陈某把信息登记到了某房产中介。今年2月初,陈某接到一个业务员的来电,称有人想买,问价格多少。陈开始表示要卖40万元,后经不住该业务员的多方引导,把房价降到了“最低35万元”。2月15日晚,该房产中介表示那套房子已经找到了买主。当晚陈某与一个年轻女子签下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子转让价为35万元,房屋交付期为3月份。2月28日,陈从那李姓女子处拿到了18万元房款,而按合同约定,剩余17万元在今年6月5日前交付。 4月23日,陈某却在报上的中介房源广告中看到这样一则信息:“藕池新村,4楼,110平方米,49.8万元”。陈某心中格登了一下:怎么才两个月,房子就贵了14万元多?根据这则广告,陈某家人特地以购房者的身份与中介公司取得了联系,结果证实,那广告中刊登的房子正是陈某刚刚以35万元卖掉的那套。 “对方房款都还没有付清,土地证、房产证等还没有拿到手,怎么可以卖房呢?”陈某及其家人都有被欺骗的感觉。半个月,48万元买进的房子要卖55万元 相比起陈某,邹某的感受可能更强烈,因为她那套48万元卖掉的住房,才半个月时间,对方就准备以55万元的价格卖掉。 邹某有联丰玫瑰苑一套90余平方米的住房,今年3月她把那套住房的信息登记到了房产中介。4月份,邹某家人向业务员透露,希望能尽快拿到房款,如果是一次性付款,他们愿意以48万元的价格出售。信息一透露,中介公司第二天就来了电话,要邹去签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房价为48万元,房子交付期为4月20日。结果,到了4月底,邹某从原邻居口中获知:又有人来看她原先的那套住房,新房东开出售价是55万元!而此时,邹某的48万元房款中对方尚未付清的还有30余万元。 未付清房款,三证也未做出的房子怎么能再三易手呢?房产中介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相关专业人士分析认为,炒房者与房产中介公司相勾结甚至房产中介自己利用“房托”进行炒房牟利的情况在我市存在较多,但取证却相当困难。根据上述卖房者的反映看来,他们的房子都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被人炒高价格进行二次销售的,在这种情况下,炒房人不可能取得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按规定,房产中介为这类炒房人提供中介服务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