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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严控涨价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3:45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通知规定,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当某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对已经授权市、县政府管理的部分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适当错开提价方案的出台时间。(欣桦)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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