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生食物中毒要填“报告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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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7:06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王眉灵) 省卫生厅昨日下发了《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均要填写《食品卫生事件报告卡》,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址、中毒人数、简要经过、可疑食物、初步原因分析等。中毒人数不足30人的,在24小时内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州)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中毒人数在30———99人之间的于6小时内上报,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执法监督机构2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报告,县疾控机构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网络”进行直报。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出具中毒诊断报告,其中普通食物中毒事故7日内诊断,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及时诊断。各级医疗机构都要制定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救护组。 |